2018年12月13日,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周琴台一行驱车3个多小时来到湛江市黄雪丹家中,向其及家属发放了3312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案情回顾:2008年7月,因罪犯李才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被害人魏威于案发当日的次日死亡。魏威死亡后,凶手一直外逃直至2017年4月被抓获归案。
因案致贫,生活陷入困境:魏威死亡后,其家庭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当时被害人70多岁的父母被惊吓过度住院,一度抢救,花费巨大;被害人的儿子魏文斯尚在读高中,精神冲击特别大,且后续读书费用亦大。现在魏文斯虽已成人并成家,但其夫妻俩都没有固定工作,还需要抚养一个2岁的孩子。被害人父母也已经80多岁高龄,生活困难。被害人妻子黄雪丹只有从事教学工作的收入,除此之外,无其他生活来源,也无其他亲戚支持,独自居住在一个只有30多平方米的旧出租房中。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但是一直无法执行到位,申请人未获得任何民事赔偿款。
司法救助送温暖: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并到被害人家属居住地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经审查,认为被害人家属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严格审批,决定给予被害人救助金33120元。
在黄雪丹家中,周琴台副检察长与黄雪丹及其80多岁的婆婆亲切交谈,鼓励他们多向好的方面看,尽快走出阴影,积极面对生活,检察机关会尽可能为群众排忧解难。
近年来,宁铁两级院按照最高检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同时转变司法理念,积极与被害人及各业务部门联系沟通,从被动救助转为主动救助,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