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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8年,宁铁检察机关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坚持“三个主动服务”,以服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为工作主线,以机关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强化法律监督为着力点,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过硬队伍及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积极履职尽责,努力推动新时代铁检工作创新发展,为广西铁路科学发展,为推进富民兴桂事业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2018年工作回顾

一、以服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为工作主线,新时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力

(一)大力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及“五个扎实”新要求,以服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为着力点,研究出台服务保障意见,努力为新通道工程建设、运输安全、治安秩序、营商环境、沿线生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深入开展服务新通道建设专题调研。深入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一线现场,走访参建企业,问询参建企业司法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制定服务保障措施。二是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走访通道沿线站段,积极排查、化解安全隐患,维护通道治安秩序。2018年,两级院全年共对23个通道沿线派出所开展巡察,摸排立案监督线索。三是严厉打击危害通道建设各类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发生在该通道的首起大宗货物被盗案,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共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6人。四是设立服务新通道建设专门检察联络室。南宁铁检院在钦州港站设立广西检察机关首个服务保障新通道建设专门检察联络室,通过多种形式为新通道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两级院服务保障新通道建设的做法获检察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及自治区检察院、高检院铁检厅内刊刊发。

(二)大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主动参与涉铁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高度重视铁路国有资产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共批捕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6同时结合司法办案,深入总结发案单位在资金使用、工作规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进一步促进企业合法规范经营。二是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认真做好定点帮扶工作,调整选派一名干警担任驻村扶贫书记。分院全年集中开展入户走访2次,慰问帮扶贫困户30余户、贫困学生10余人。在林下养鸡项目带动下,分院对口帮扶贫困村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388元。分院筹资援建的那王村村民活动中心,年内已投入使用。一名干警获评全区优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认真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摸排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三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批捕、起诉环资类案件1件。部署开展涉铁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民行专项检察监督,并结合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整治和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摸排涉铁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线索12件,督促恢复被毁损植被5.8亩。

(三)大力服务高铁时代铁路运输安全。坚持做好春运、“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铁路安全维稳工作。始终坚持检察长靠前指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专题部署春运、“两会”安全维稳工作。春运、两会期间,两级院依托“四进一上”法治宣传品牌,主动深入焦柳、黎湛、湘桂等铁路沿线开展法治宣传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有关工作得到高检院铁检厅肯定。深入开展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深化巩固年活动,在2017年开展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新一轮的隐患排查工作。两级院全年共摸排铁路线下安全隐患51推动解决10,其中铁检厅挂牌督办的2重大典型隐患全部得到解决

二、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铁路社会稳定

(一)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署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切实抓好铁路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分院与铁路法院、铁路公安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工作意见构建侦诉审联防联动及涉黑涉恶案件信息报备、快办快审等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铁路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先后深入柳州、凭祥等铁路沿线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联合铁路公安深入排查黑恶势力犯罪。

(二)积极防范打击各类涉铁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177人、受理审查起诉7595,经审查,批捕5668人、起诉7286人。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共批捕破坏交通设施、客货盗等案件3846人、起诉4449人。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黄赌毒等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其中,柳州铁检院办理了南宁铁检系统首起网络诈骗案,批捕、起诉涉案犯罪嫌疑人5人。切实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全年共批捕地铁刑事案件1922人,起诉1417人,批捕、起诉人数较上年度分别上升144.4%88.9%

(三)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转隶前职务犯罪积案处理工作,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818人,处理立案后未侦结职务犯罪遗留案件3件。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

(四)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4条意见,重视风险预判与隐患防控,及时做好风险案事件排查与化解充分考虑起诉必要性,对邻里纠纷、家庭琐事引起的轻伤犯罪等不批捕12人,不起诉16人。对地铁运营管理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获地铁运营公司采纳,并对1起存在风险隐患的地铁站地下商铺经营纠纷提前介入,及时消除隐患。升级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值班律师制度,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丰富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不捕、不诉、退侦等环节释法说理力度。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两级院共有13名院领导受聘担任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并讲授法治课

三、树立新理念,落实新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一)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成功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发出书面纠违通知书3份,纠正遗漏罪行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人。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提出量刑建议51人,采纳率72.55%,较好地发挥了量刑建议的诉讼监督作用。两级院检察长均列席法院审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南宁铁检院牵头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南宁铁路公安处、北海铁路公安处、南宁地铁公交分局召开“小五长”联席会议,就公检法协作配合及办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达成共识26项。

(二)不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认真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成功监督李某某24人涉黑案件有关罚金刑执行到位。深入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看守所脚镣陈旧不合格等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获采纳组织对辖区20164月至201812月判处实刑的149件案件及30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提出完善建议认真抓好重点时段铁路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6件改变强制措施建议得到采纳,2件羁押必要性案件获评全国铁检机关2014-2017年度精品、优秀案件。

(三)不断加强民行检察监督。与铁路法院联合开展了“阳光司法”专项执行行动,通过参与法院执行听证、配合开展执行行动,对清理的69件执行案件进行监督。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通过云桂铁路广西分公司、中铁二十五局四公司等42铁路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群访、信访情况坚决惩治恶意欠薪行为。针对南宁铁路两级法院集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研,举办行政检察监督业务专题培训班,开展庭审观摩,选派人员跟班学习,不断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人才培养。

(四)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认真抓好涉铁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2件,立案5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认真组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到南宁铁路卫生监督所、广西高铁配餐基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线索摸排,切实保障旅客舌尖上的安全。健全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成立宁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中心,制定《关于开展涉铁领域公益诉讼及铁路线下安全检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两级院公益诉讼工作。举办“铁检与公益诉讼”学术沙龙活动,加强公益诉讼基础理论和检察实务研究。6月,分院在全国铁路检察官“公益诉讼与铁检”论坛上,就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整治与涉铁公益诉讼工作作交流发言。

四、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动铁检工作科学发展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完善员额检察官退出、增补机制,两级院员额检察官转隶退休退出员额14人,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完成,共遴选员额检察官3名。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制度,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共承办案件33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承办案件6件,均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加强员额检察官履职监管,修订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案件质量评鉴、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案件监管从微观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监管转变。组织对两级院2017年度员额检察官办理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共发现瑕疵问题245个,对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督促责任部门进行了整改。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7件,一审公诉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24件,要求侦查机关作出补正或解释8件。充分发挥庭前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共召开庭前会议交换意见11件。推进落实轻微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一审公诉案件48件。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改革要求,坚持开展庭审观摩、以案代训活动,先后组织典型刑事案件庭审观摩23件次。积极推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在被告人李某某5人涉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持有假币一案中申请2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工作。分院按照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对内设机构运行现状及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并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分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及改革过渡阶段有关工作安排意见。目前,分院侦监部门员额检察官已尝试承办公诉案件。继续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调研,两级院干警先后到广州、西安等铁检分院及柳州市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就特殊刑事案件管辖等开展调研,并形成《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案件管辖问题探究》《铁路检察院职能管辖的新路径——基于铁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管辖的思考》《探索广西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调查报告》等理论调研文章,努力为跨行政区划改革提供参考。有关调研文章在中国检察官协会铁路检察官分会主办的“司改与铁检”主题征文活动及高检院联合同方知网举办的“第二届检察官阅读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优秀奖等奖项。

五、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努力打造“五个过硬”的新时代铁检队伍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自治区检察院“队伍建设年”活动要求,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分院阳寿嵩检察长“七一”前夕给两级三院干警上主题党课,通过全员轮训、理论宣讲、研讨交流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引导广大铁检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加强党的建设,修订完善党建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等党建制度,举办党建工作培训班、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定期检查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推进党建品牌建设,推动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见成果。两级院有2个党(总)支部、16名党员获评自治区检察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坚决把牢意识形态工作方向,召开工作联席会并主办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积极配合自治区检察院打造以宾毅同志先进事迹为原型的话剧、舞台剧,深入推进学习宣传宾毅同志先进事迹“五个一”活动。下半年,分院组成督查组对基层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二)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不断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制度,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2018年,分院共召开党组会议14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4次。认真落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切实履行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责任,从长远发展着眼,主动提请自治区检察院选任两级院党组副书记,进行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交流,并选派干部到基层院挂职锻炼,逐步选齐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

(三)加强业务素能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补短板”要求,制定《宁铁检察机关业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清单,全力打造专业、优秀的办案团队。强化业务培训、实战训练、岗位练兵和交流培养,围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捕诉一体、行政诉讼监督等重点工作,举办各类检察业务培训班13252人次,选送各业务条线干警参加上级培训90580 人次。举办两级院新进人员培训班,组织干警到其他兄弟铁检院就公益诉讼、民行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工作等学习调研、跟班学习,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在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双先”评选活动中,两级院有3个集体获评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业务优秀集体,2名干警获评全区模范检察干部、全区检察业务能手8篇调研文章在广西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等评选活动中获奖。分院案管处在全区各市分院案件管理工作考核评价中获评一等等次。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重视开展日常纪律教育和提醒,组织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学习,部署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和岗位廉政风险自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干警1人。修订完善请销假、出差请示报告、纪律提醒等制度,并通过移动检务平台,实现队伍智能、动态监管。柳州铁检院微信公众号开纪检课堂栏目,通过廉政动漫、案例剖析、纪检人?手记等推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提醒继续加大司法不规范行为整治力度,不断提升两级院司法规范化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新时代铁检工作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严格落实分院领导和内设部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认真做好对下指导工作,分院办公室、行装、案管、民行等条线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了对基层院的指导帮扶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检察履职能力。认真做好对基层检察院的巡察、监管工作,分院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巡察工作办法,对柳州铁检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了巡察,督促基层院领导班子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在上半年全区检察建设先进单位和检察业务优秀集体评选中,柳州铁检院获评“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南宁铁检院诉讼监督部获评“全区检察业务优秀集体”。

(二)进一步推进“两房”和信息化建设。分院“两房”建设已进入基建竣工决算阶段,南宁、柳州铁检院“两房”建设正处在报建报批阶段。在自治区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动智慧检务建设完成本系统刑事执行监督管理平台、远程提讯业务平台分院和南宁铁检院端建设以及检察外网等保安全系统、检察办公应用系统、多方远程提讯及接访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审讯业务平台、检察内网数据库等项目采购工作,移动办公平台本地化设计已实现办文、办会、用车、请休假、公告等模块的智能化应用,检答网已部署并积极推广应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广泛应用于线下安全隐患整治、公益诉讼等工作,年内分院使用无人机辅助办案9件次

(三)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化建设。科学安排预算执行,严抓两级院财务及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组织召开两级院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并承办自治区检察院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严格财务流程内部监控,为各项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修订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法定节假日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制定着装规范、值周安排、新媒体工作等制度,两级院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狠抓办文办会规范化工作,年初自治区检察院2017年度优秀公文评选中,分院1篇公文获评二等奖,3篇公文获评三等奖,分院办公室获评优秀组织奖。积极推进法警工作适应性改革,将工作重点转向服务保障公诉、侦监、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工作。

2018年,宁铁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发挥铁检职能,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尤其是服务铁路改革发展的亮点不多,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思路,提高服务大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深化铁检改革、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存在等靠思想;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后形势发展的需要,缺乏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四是队伍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纪律作风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需要长抓不懈;五是争创意识不强,创新创优措施不多,效果不明显。

2019工作打算

2019年,宁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提出的“三大定位”、“五个扎实”、“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决策部署,认真履行铁检职责,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采取措施服务铁路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驻钦州港站专门检察联络室及“一带一路”专项立案监督等活动,积极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围绕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脱贫攻坚和涉铁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等铁检职能,切实为铁路改革发展以及涉铁领域非公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产权保护、民生工作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铁路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利用和针对铁路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盗抢骗毒等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的打击力度。积极适应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新要求,严肃查办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认真做好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办理工作,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继续开展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活动,认真做好春运、“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等重要节点铁路、地铁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铁路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加大对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的学习贯彻力度,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提出检察建议、抗诉等形式,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实现新时代铁检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检察监督。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涉铁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及线索摸排力度,实行办案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进涉铁公益维护指挥中心建设,以科技力量助推涉铁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打造铁检公益诉讼工作品牌。

(四)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促进铁检工作创新发展。根据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按时完成分院和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严格落实捕诉一体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查等工作机制,推动刑事案件类案专业化办理。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抓好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进一步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做好司改政策宣讲解读,不断强化检察人员改革认同感,增强改革合力。继续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激发铁检活力,促进铁检工作创新发展。

(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过硬铁检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队伍意识形态教育,筑牢干警思想根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钢班子”带“铁队伍”。加大检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分类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等活动,全面压实“两个责任”,从严从全从细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六)坚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保障铁检工作科学发展。加强对下指导和帮扶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基层院队伍、业务、管理、保障四项重点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基层院“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深化智能办案、科学管理、高效办公等体系的建设与应用。加强检务公开工作,抓好“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坚持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努力为检察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机关制度建设与执行,不断提升财务、保密、档案管理、检察信息及公文处理等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升检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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