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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16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8-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的专门检察院,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并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其基本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领导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工作。

3.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公正、独立地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5.对辖区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掌握铁路运输治安动态,参与铁路运输治安综合治理。

6.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工作。

7.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铁路公安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8.对铁路运输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9.对铁路运输基层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0.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11.依法承办国家赔偿事项。

12.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13.对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作出解答或向上级检察院请示。

14.依法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刑事侦查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15.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16.负责铁路运输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选配铁路运输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并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协助上级机关管理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组织检察干部培训。

17.规划和指导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18.承办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下有2个基层院,分别是: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因为其均有独立核算资格,由各单位分别编报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本次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只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本级(以下简称:宁铁检察分院本级)数据。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本级

 

2016年度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栏次

 

3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4,973,417.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

0.00

一、基本支出

60

9,378,940.7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8

0.00

    人员经费

61

7,061,017.37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9

0.00

    日常公用经费

62

2,317,923.33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40

14,151,670.00

二、项目支出

63

5,594,477.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41

0.00

    基本建设类项目

64

258,00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42

0.00

    行政事业类项目

65

5,336,477.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3

0.00

三、上缴上级支出

66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

32,561.90

四、经营支出

67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

315,694.8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8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6

0.00

 

6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7

0.00

支出经济分类

7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8

0.00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71

14,973,417.7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9

0.00

    工资福利支出

72

6,486,949.07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0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73

6,637,398.08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1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4

574,068.30

 

16

 

十六、金融支出

52

0.0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75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3

0.00

    债务利息支出

76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4

0.00

    基本建设支出

77

258,00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5

473,49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

78

1,017,002.2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6

0.00

    其他支出

79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7

0.00

 

8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8

0.00

 

81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9

0.00

 

82

 

本年收入合计

24

14,973,417.70

本年支出合计

83

14,973,417.7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84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0.00

      交纳所得税

85

0.00

      基本支出结转

27

0.00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86

0.0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

0.00

      转入事业基金

87

0.00

      经营结余

29

0.00

      其他

88

0.00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89

0.00

 

31

 

      基本支出结转

90

0.00

 

3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91

0.00

 

33

 

      经营结余

92

0.00

 

34

 

 

93

 

 

35

 

 

94

 

总计

36

14,973,417.70

总计

95

14,973,417.70

 

表二:收入决算表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本级

2016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4,973,417.70

14,973,417.7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151,670.00

14,151,67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14,151,670.00

14,151,67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8,557,193.00

8,557,193.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66,477.00

766,477.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290,000.00

1,29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450,000.00

45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400,000.00

4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7

  执行监督

200,000.00

2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8

  控告申诉

150,000.00

15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338,000.00

2,338,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73,491.00

473,491.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73,491.00

473,491.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3,491.00

473,491.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本级

2016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4,973,417.70

9,378,940.70

5,594,477.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151,670.00

8,557,193.00

5,594,477.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14,151,670.00

8,557,193.00

5,594,477.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8,557,193.00

8,557,193.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66,477.00

0.00

766,477.00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290,000.00

0.00

1,290,000.00

0.00

0.00

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450,000.00

0.00

450,000.00

0.00

0.00

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400,000.00

0.00

400,000.00

0.00

0.00

0.00

2040407

  执行监督

200,000.00

0.00

200,000.00

0.00

0.00

0.00

2040408

  控告申诉

150,000.00

0.00

150,00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338,000.00

0.00

2,338,00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73,491.00

473,491.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73,491.00

473,491.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3,491.00

473,491.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本级

 

2016年度

 

 

 

 

金额单位:元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

    

 

2

3

4

    

 

5

6

7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4,973,417.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0.00

0.00

0.00

一、基本支出

54

9,378,940.70

9,378,940.7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2

0.00

0.00

0.00

    人员经费

55

7,061,017.37

7,061,017.37

0.00

 

3

 

三、国防支出

33

0.00

0.00

0.00

    日常公用经费

56

2,317,923.33

2,317,923.33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14,151,670.00

14,151,670.00

0.00

二、项目支出

57

5,594,477.00

5,594,477.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5

0.00

0.00

0.00

    基本建设类项目

58

258,000.00

258,00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0.00

0.00

0.00

    行政事业类项目

59

5,336,477.00

5,336,477.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0.00

0.00

0.00

 

6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32,561.90

32,561.90

0.00

 

61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315,694.80

315,694.80

0.00

 

62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0.00

0.00

0.00

 

63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0.00

0.00

0.00

支出经济分类

64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0.00

0.00

0.00

    工资福利支出

65

6,486,949.07

6,486,949.07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0.00

0.00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66

6,637,398.08

6,637,398.08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

574,068.30

574,068.3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68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0.00

0.00

0.00

    债务利息支出

69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0.00

0.00

0.00

    基本建设支出

70

258,000.00

258,00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0.00

0.00

0.00

    其他资本性支出

71

1,017,002.25

1,017,002.25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473,491.00

473,491.00

0.00

    其他支出

72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0.00

0.00

0.00

 

73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1

0.00

0.00

0.00

 

74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2

0.00

0.00

0.00

 

75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3

0.00

0.00

0.00

 

76

 

 

 

本年收入合计

24

14,973,417.70

本年支出合计

77

14,973,417.70

14,973,417.70

0.00

本年支出合计

77

14,973,417.70

14,973,417.70

0.00

 

25

 

 

78

 

 

 

 

7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79

0.00

0.00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79

0.00

0.00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基本支出结转

80

0.00

0.00

0.00

    基本支出结转

8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0.0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1

0.00

0.00

0.0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1

0.00

0.00

0.00

 

29

 

 

82

 

 

 

 

82

 

 

 

总计

30

14,973,417.70

总计

83

14,973,417.70

14,973,417.70

0.00

总计

83

14,973,417.70

14,973,417.7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本级

 

2016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14,973,417.70

9,378,940.70

5,594,477.00

14,973,417.70

9,378,940.70

7,061,017.37

2,317,923.33

5,594,477.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151,670.00

8,557,193.00

5,594,477.00

14,151,670.00

8,557,193.00

6,239,269.67

2,317,923.33

5,594,477.00

20404

检察

14,151,670.00

8,557,193.00

5,594,477.00

14,151,670.00

8,557,193.00

6,239,269.67

2,317,923.33

5,594,477.00

2040401

  行政运行

8,557,193.00

8,557,193.00

0.00

8,557,193.00

8,557,193.00

6,239,269.67

2,317,923.33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66,477.00

0.00

766,477.00

766,477.00

0.00

0.00

0.00

766,477.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290,000.00

0.00

1,290,000.00

1,290,000.00

0.00

0.00

0.00

1,290,00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450,000.00

0.00

450,000.00

450,000.00

0.00

0.00

0.00

450,00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400,000.00

0.00

400,000.00

400,000.00

0.00

0.00

0.00

400,000.00

2040407

  执行监督

200,000.00

0.00

200,000.00

200,000.00

0.00

0.00

0.00

200,000.00

2040408

  控告申诉

150,000.00

0.00

150,000.00

150,000.00

0.00

0.00

0.00

150,00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338,000.00

0.00

2,338,000.00

2,338,000.00

0.00

0.00

0.00

2,338,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561.90

32,561.90

0.00

32,561.90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561.90

32,561.90

0.00

32,561.90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2,561.90

32,561.90

0.00

32,561.90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5,694.80

315,694.80

0.00

315,694.80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315,694.80

315,694.80

0.00

315,694.80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15,694.80

315,694.80

0.00

315,694.80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73,491.00

473,491.00

0.00

473,491.00

473,491.00

473,491.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73,491.00

473,491.00

0.00

473,491.00

473,491.00

473,491.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3,491.00

473,491.00

0.00

473,491.00

473,491.00

473,491.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本级

 

 

2016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小计

办公费

印刷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退休费

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合计

9,378,940.70

6,486,949.07

1,611,800.00

2,725,009.00

1,128,000.00

315,694.80

671,565.23

34,880.04

2,317,923.33

113,300.28

33,360.00

3,433.00

21,464.36

236,419.07

43,265.85

370,739.36

179,230.81

0.00

29,222.00

11,948.00

0.00

10,223.00

44,200.00

157,328.60

71,600.00

7,784.70

293,000.00

585,000.00

106,404.30

574,068.30

32,561.90

2,000.00

473,491.00

66,015.4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557,193.00

6,171,254.27

1,611,800.00

2,725,009.00

1,128,000.00

0.00

671,565.23

34,880.04

2,317,923.33

113,300.28

33,360.00

3,433.00

21,464.36

236,419.07

43,265.85

370,739.36

179,230.81

0.00

29,222.00

11,948.00

0.00

10,223.00

44,200.00

157,328.60

71,600.00

7,784.70

293,000.00

585,000.00

106,404.30

68,015.40

0.00

2,000.00

0.00

66,015.40

20404

检察

8,557,193.00

6,171,254.27

1,611,800.00

2,725,009.00

1,128,000.00

0.00

671,565.23

34,880.04

2,317,923.33

113,300.28

33,360.00

3,433.00

21,464.36

236,419.07

43,265.85

370,739.36

179,230.81

0.00

29,222.00

11,948.00

0.00

10,223.00

44,200.00

157,328.60

71,600.00

7,784.70

293,000.00

585,000.00

106,404.30

68,015.40

0.00

2,000.00

0.00

66,015.40

2040401

  行政运行

8,557,193.00

6,171,254.27

1,611,800.00

2,725,009.00

1,128,000.00

0.00

671,565.23

34,880.04

2,317,923.33

113,300.28

33,360.00

3,433.00

21,464.36

236,419.07

43,265.85

370,739.36

179,230.81

0.00

29,222.00

11,948.00

0.00

10,223.00

44,200.00

157,328.60

71,600.00

7,784.70

293,000.00

585,000.00

106,404.30

68,015.40

0.00

2,000.00

0.00

66,015.4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561.9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561.9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2,561.9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2,561.90

32,561.9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0.00

315,694.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0.00

315,694.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15,694.80

315,694.80

0.00

0.00

0.00

315,694.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73,491.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73,491.00

0.00

0.00

473,491.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73,491.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73,491.00

0.00

0.00

473,491.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3,491.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73,491.00

0.00

0.00

473,491.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本级

 

 

 

 

金额单位: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17,200.00

80,000.00

0

0

293,000.00

44,200.00

393,677.00

56,477.00

293,000.00

0

293,000.00

44,20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本级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未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宁铁检察分院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97.34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497.3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收入增加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497.34万元,比2015年增加53.95万元,比上年增长3.74%,增加的主要是财政拨款,具体增加内容为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和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497.34万元

1.公共安全(类)1,415.1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事业运行、其他检察支出)以及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26万元:主要用于宁铁检察分院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1.57万元:主要用于宁铁检察分院本级按国家规定对在职工的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7.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支出增加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1,415.16万元,比2015年增加53.95万元,比上年增长3.74%,增加的原因与收入增加的原因相同。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宁铁检察分院本级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89万元,项目支出559.45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类)1,415.1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事业运行、其他检察支出)以及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中:行政运行855.7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65万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129万元、 公诉和审判监督45万元、侦查监督40万元、执行监督20万元、控告申诉1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233.8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6万元:主要用于宁铁检察分院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1.57万元:主要用于宁铁检察分院本级按国家规定对在职工的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7.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宁铁检察分院本级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6.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18万元、津贴补贴272.50万元、奖金11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67.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8万元、退休费3.26万元、生活补助0.2万元、住房公积金47.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万元。

公用经费23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3元、印刷费3.34万元、手续费0.34万元、水费2.15万元、电费23.64万元、邮电费4.33万元,物业管理费37.07万元、差旅费17.92万元、维修(护)费2.92万元、租赁费1.20万元、培训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4.42万元、劳务费15.73万元、工会经费7.16万元、福利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万元、其他交通费58.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宁铁检察分院本级1人参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出国培训。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培训费、翻译费、签证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特殊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宁铁检察分院本级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3万元,平均每辆1.9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4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接待·1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用餐、高检院铁检厅十三五检察改革调研、其它铁检院调研组等。

(四)宁铁检察分院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条例》的深入落实,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机关三公经费2016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9.3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1.72万元,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35万元,降低5.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35万元,降低4.43%,比2015年支出减少0.49万元,降低7.98%,经费降低的原因是检察院严格控制了出国(境)的经费审批,当年出国计划必须先纳入年初预算,层层审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比2015年支出减少8.97万元,降低23.44%,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差旅费中的交通补助增长,鼓励大家公务出差等公务选择高铁、班车等交通工具出行,而201512月开始进行公务改革,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宁铁检察分院本级运行经费支出231.79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59.56万元,增长34.58%。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宁铁检察分院本级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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