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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是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领导所辖基层院工作,接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领导所辖基层院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工作任务,对所辖基层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所辖基层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4.对辖区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所辖基层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所辖基层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所辖基层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所辖基层院开展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控告申诉,领导所辖基层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9.对所辖基层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0.受理广西跨地级市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广西区内涉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南宁、柳州两市(市辖区)范围内由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一、二分局管辖的破坏环境资源领域刑事及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区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公安局)、柳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侦查的刑事案件;宁铁两级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经会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更为适宜的、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11.组织指导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所辖基层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南宁铁路两级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和考核所辖基层院检察长,协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选配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14.领导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工作。

15.规划和指导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6.负责其他应当由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机构设置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内设11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室、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务保障处、政治部、机关党委。

(二)所属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下属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部门收入总预算为4899.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394.54万元,增长8.7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导致计提的人员类经费增加;二是编外长聘人员经费(均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提高薪酬预算标准。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为4899.73万元,同比增加394.54万元,增长8.7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3705.41万元,同比增加252.57万元,增长7.31%,增长的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二是编外长聘人员经费(均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提高薪酬预算标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90万元,同比增加89.57万元,增长15.22%,增长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导致计提的人员类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28.05万元,同比增加21.79万元,增长10.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同上。

4.住房保障支出288.37万元,同比增加30.60万元,增长11.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同上。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部门收入总预算为4899.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394.54万元,增长8.7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导致计提的人员类经费增加;二是编外长聘人员经费(均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提高薪酬预算标准。其中: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经费拨款2001.70万元,同比增加132.83万元,增长7.11%;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拨款1551.61万元,同比增加175.70万元,增长12.77%;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拨款1346.42万元,同比增加86.01万元,增长6.8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为4899.73万元,同比增加394.54万元,增长8.76%,其中:基本支出391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85%,同比增加399.19万元,增长11.36%;项目支出98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15%,同比减少4.70万元,下降0.47%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一下”支出控制数的函》(桂财政法函2023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一下”支出控制数分配要求,压减项目支出预算

(一)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2001.70万元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2024年支出总预算2001.70万元,同比增加132.82万元,增长7.1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9类,其中:

行政运行类科目支出1336.40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66.76%同比增加98.80万元,增长7.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支出143.31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7.16%,同比减少4.39万元,下降2.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一下”支出控制数的函》(桂财政法函2023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一下”支出控制数分配要求,压减项目支出预算

检察监督类科目支出35.59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1.78%,同比减少6.61万元,下降15.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同上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支出7.50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0.37%,同比减少5.70万元,下降43.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同上

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支出41.02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2.05%,同比增加12.08万元,增长41.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提高了退休人员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161.43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2.06%,同比增加14.24元,增长9.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致使计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80.72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4.03%,同比增加7.13万元增长9.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致使计提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支出74.66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3.73%,同比增加6.59元,增长9.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致使计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支出121.07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6.05%,同比增加10.68元,增长9.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致使计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94.21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79.64%,同比增加142.28万元,增长9.80%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1365.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7%,同比增加141.43万元,增长11.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71.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75%,同比增加124.79万元,增长10.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94.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1%,同比增加16.64万元,增长21.43%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8.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3%,同比增加0.85万元,增长0.37%

基本支出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导致计提的人员类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407.50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20.36%,同比减少9.45万元,下降2.27%根据零基预算改革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一下”支出控制数的函》(桂财政法函2023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一下”支出控制数分配要求,压减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二)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1551.61万元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2024年支出总预算1551.61万元,同比增加175.70万元,增长12.7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9类,其中:

行政运行类科目支出1065.17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68.65%,同比增加139.28万元,增长15.04%,增长的原因:一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安排,该院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比2022年司法绩效基数大及相应的社保经费也增加;二是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的经费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支出42.52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2.74%,同比减少1.48万元,下降3.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了三公两费

检察监督类科目支出60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3.87%,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支出26.89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1.73%,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0.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支出29.08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1.87%,同比增加8.36万元,增长40.3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236月起退休生活补贴更名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并由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至每人每年10000元;二是新增1名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120.90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7.80%,同比增加16.43万元,增长15.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增加,致使计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长。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60.45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3.90%,同比增长8.22万元,增加15.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增加,致使计提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长。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支出55.92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3.60%,同比增加7.6万元,增长15.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增加,致使计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长。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支出90.68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5.84%,同比增加12.33万元,增长15.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增加,致使计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长。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33.29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79.48%,同比增加172.46万元,增长16.26%,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1044.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69%,同比增加158.32万元,增长17.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79.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44%,同比增加109.06万元,增长12.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64.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5%,同比增加13.37万元,增长26%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8.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31%,同比增加14.14万元,增长8.10%

基本支出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正常增资;二是在职编人员增加相应的基数增加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将2022年度司法绩效考核奖金核定金额增加到单位信息里的2022年机关奖励性补贴清算补发部分以便计提该部分五险一金。

项目支出预算318.33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20.52%,同比增长3.24万元,增长1.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安排,该院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比2022年司法绩效基数大以及按要求压减部分项目经费。

(三)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1346.42万元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4年支出总预算1346.42万元,同比增加86.02万元,增长6.8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行政运行类科目支出863.34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64.12%,增加61.57万元,增长7.68%,增长的原因:一人员经费政策性增长增加,二是聘用书记员经费标准调增,行政运行类科目支出随之长。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支出32.94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2.45%,同比减少16.06万元,下降32.78%,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将办公类设备等运行维修(护)费用项目预算额度调整至公用经费预算额度;二是按财政部门要求压减教育培训费。

检察监督类科目支出35.50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2.64%,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33.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额度内项目整合调整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支出56.25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4.18%,同比增加20.21万元,增长56.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额度内项目整合调整

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支出31.06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2.31%,增加7.92万元增长34.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厅关于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要求调增退休人员2024年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102.16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7.59%,同比增加10.13万元,增长11.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随之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51.08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3.79%,同比增加5.06万元,增长1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随之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支出60.43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4.49%,同比增加4.36万元,增长7.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随之

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37.04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2.75%,同比增加3.24万元,增长9.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随之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支出76.62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5.69%,同比增加7.59万元,增长1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随之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84.90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80.58%,同比增加84.44万元,增长8.44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912.92万元,占该院基本支出预算84.15%,同比增加83.38万元,增长10.0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40.88万元,占该院基本支出预算77.51%,同比增加72.86万元,增长9.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72.04万元,占该院基本支出预算6.64%,同比增加10.52万元,增长17.10%。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1.98万元,占该院基本支出预算15.85%,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0.63%。

基本支出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主要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政策性长。

项目支出预算261.52万元,占该院支出总预算19.42%,增长1.57万元,增幅0.6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安排,一是司法绩效工资基数增大;二是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压减部分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4899.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394.54万元,增长8.7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导致计提的人员类经费增加;二是编外长聘人员经费(均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提高薪酬预算标准。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4899.73万元,同比增加394.54万元,增长8.7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3705.41万元,同比增加252.57万元,增长7.31%,增长的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二是编外长聘人员经费(均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提高薪酬预算标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90万元,同比增加89.57万元,增长15.22%,增长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导致计提的人员类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28.05万元,同比增加21.79万元,增长10.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同上。

4.住房保障支出288.37万元,同比增加30.60万元,增长11.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同上。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85%,同比增加399.19万元,增长11.3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323.09万元、公用经费589.30万元;项目支出98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15%,同比减少4.70万元,下降0.47%。具体支出如下:

(一)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2001.70万元

行政运行类科目133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15.30万元,项目支出预221.10万元,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143.3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检察监督类科目35.5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办案部门的办案费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7.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检察工作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41.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及退休生活补助等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161.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科目80.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干警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74.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121.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1551.61万元

行政运行类科目106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76.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8.92万元,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42.5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检察监督类科目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办案部门的办案费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26.8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检察工作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29.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及退休生活补助等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120.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科目60.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55.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90.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1346.42万元

行政运行类科目86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26.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6.83万元,主要用于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32.9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检察监督类科目35.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办案部门的办案费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56.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检察工作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31.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及退休生活补助等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102.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科目51.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60.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37.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职在编公务员缴纳的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76.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1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3.09元,公用经费589.30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3323.0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0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基本工资支出631.1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42.50万元、奖金支出472.4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4.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2.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80.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7.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8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88.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8.58万元、退休费支出100.29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10.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16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589.30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办公费支出66.64万元、印刷费支出6.90万元、咨询费支出1万元、手续费支出0.10万元、水费支出9万元、电费支出19万元、邮电费支出40.45万元、差旅费支出31.92万元、维修(护)费支出36万元、会议费支出19.99万元、培训费支出5.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2万元、劳务费支出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8.06万元、福利费支出1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38.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9.94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2.05万元,下降2.2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的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不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中编制,现按要求将出国(境)费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中编制。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8.02万元,比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10.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厅的要求按比例压减“三公两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76.92万元,比上年减少6.15万元,下降7.40%减少的主要原因同上,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76.92万元,比上年减少6.15万元,下降7.4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所属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09.23元。其中:基本支出518.41万元,项目支出190.82万元,同比减少4.78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为714.01万元),下降0.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进一步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90.24万元,同比增加9.28万元,增长5.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检察实际工作要求,拓展政府采购品目。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类型,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188.7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9.21%,同比增加18.28万元,增长10.72%;政府分散采购预算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79%,同比减少9万元,下降85.71%;货物采购8.6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57%;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181.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5.4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所属单位现有车辆编制21辆,具体情况如下:

1.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机动车编制8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动车编制6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3.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动车编制7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45个,预算资金987.3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费,预算资金6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依法办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依法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设2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年度内受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50件以上,数量指标2.年度制发检察建议数量2份以上;设3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结案率80%以上,质量指标2.检察建议按期回复率和采纳率90%以上;质量指标3.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数量5件以上;设1条时效指标:年度超期办案数(0);设1条成本指标:办案成本(该项目年开支约6万元);设1条可持续效益指标:支持民事、行政检察发展(支持民事、行政检察发展);设1条满意度指标:当事人对该院审查决定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率(40%)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费,预算资金6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依法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进行监督,并通过现场勘验、沟通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设2条数量指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设1条质量指标:办理公益诉讼结案率(85%);设1条时效指标:年度超期办案数(0);设1条成本指标:办案成本(该项目年开支约6万元);设2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充分);社会效益指标2.社会效益指标: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设1条满意度指标:行政机关切实完成整改,及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70%)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重点项目:项目名称刑事检察办案费,预算资金2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4年度刑事检察办案费绩效目标为从严惩治涉铁刑事犯罪,维护铁路、地铁的运营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20以上,数量指标2.指导制发检察建议4以上数量指标3.组织公开检察听证3场次以上;设3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年度结案率100%,质量指标2.检察建议采纳率达50%以上质量指标3.检察听证当事人公开听证结果认可率达到50%以上;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按时结案,年度超期办案数为零;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年度内按规定开支各项费用在当年预算金额内;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从而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刑事案件无捕后撤回起诉、判无罪案件;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当事人对本院审查决定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率小于30%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刑事检察办案费,预算资金12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从严惩治涉铁刑事犯罪,维护铁路运营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等≥30,数量指标2.指导制发检察建议≥2份,数量指标3.组织公开检察听证会≥2场;设3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年度结案率>90%,质量指标2.检察建议采纳率≥100%,质量指标3.检察听证当事人对公开听证结果认可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年度超期办案数=0件;设1条成本指标:年度内按规定开支各项费用≥11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对社会公共安全水平的改善或提高程度,为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从而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刑事案件无捕后撤回起诉、判无罪案件;设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当事人对本院审查决定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率<30%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费,预算资金2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依法办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依法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设1条数量指标:案件办理数≥6件;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检察机关直接立案结案率≥80%,质量指标2.检察建议按期回复率和采纳率≥90%;设1条时效指标:经费支付时间为预算支出计划在2024年年度内完成;设1条成本指标:年办案成本≥1.5万元;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相关案件,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设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当事人对本院审查决定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率<4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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