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新闻发布会,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怡洋出席发布会并介绍内设机构改革相关情况,分院办公室主任容天就主持新闻发布会。
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怡洋出席发布会并介绍内设机构改革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宁铁检察机关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以优化检察职能配置,提升检察监督效能,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素能为目标,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事宜,是多年来宁铁两级院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检察职能发挥最深刻的一次重塑性的机构调整。
分院办公室主任容天就主持新闻发布会。
在改革过程中主要把握三个原则:
一是突出专业化建设。以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原则,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设置检察业务机构。
二是坚持优化效能。对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调整优化检察业务机构职能设置,确保高效、优质履行检察职能。
三是坚持规范统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部署要求以及本院职能定位,统一规范内设机构设置,按照数序统一设置业务机构名称。
新闻发布会现场。
此次改革主要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围绕服务铁路发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铁外部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全力维护铁路安全稳定,促进平安铁路建设。
二是把握铁检属性特点。由于宁铁检察机关的特殊性,具有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的特点,在改革中设置了与之相适应的机构职能。
三是部署落实全面到位。宁铁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内设机构改革落实部署会议,按照“三定”规定的要求,对两级院职能、机构、人员等作出调整,确保宁铁两级院在机构设置、人员定岗、配套制度完善等方面全面落实到位。
新闻发布会现场。
改革后,宁铁检察分院共设置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第一至第六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室、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务保障处、政治部、机关党委。其中,主要检察业务部门6个,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设置并统一名称,具体如下:第一、二检察部是以案件类型组建的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其中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以及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案件。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监督,以及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等。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第六检察部负责受理向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相关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媒体记者提问。
目前,宁铁检察分院内设机构改革已经圆满完成,相关人员已全部调整到位,各项检察工作正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