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铁检察分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图说检察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努力维护铁路安全——宁铁检察分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2月20日,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宁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情况,发布公益诉讼工作典型案例。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琴台,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杨光明参加发布会。分院政治部副主任曾怡洋主持发布会。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努力维护铁路安全——宁铁检察分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琴台在会上通报宁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关情况

  宁铁检察机关在自治区检察院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部署,积极推进“五个主动服务”,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美好家园。2017年7月至今,宁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62件,层报自治区检察院管辖请示并立案18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向地方检察机关移送线索2件。共督促、支持地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履行铁路护路联防职责50余件次,提出的检察建议,得到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均在期限内书面回复并积极整改落实,进一步筑牢铁路安全屏障。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努力维护铁路安全——宁铁检察分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分院政治部副主任曾怡洋主持新闻发布会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努力维护铁路安全——宁铁检察分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杨光明发布公益诉讼工作典型案例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努力维护铁路安全——宁铁检察分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建设

  宁铁检察机关始终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院领导靠前指挥、率先直接带头办案,切实推动解决危害铁路列车运行安全的相关问题。构建内外联动的协作机制,发挥铁路政法共建、检企协作等平台作用,加强与法院及地方行政机关的沟通,强化与各方日常联系,主动向相关部门通告情况,积极寻求工作支持,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主动拓展案源,多渠道摸排线索

  宁铁检察机关主动从刑事检察部门找案源,建立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确保刑事案件中涉生态环境、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索进入公益诉讼部门审查;从行政执法部门找案源,加大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动;从人民群众中找案源,从老百姓日常反映中获悉公益受侵害情况;从主动巡查中找案源,从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排查中获取涉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探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及无人机技术解决公益诉讼摸排难、调查难、取证难问题。

  立足铁检职能,凸显办案成效

  宁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维护铁路运行安全,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努力为平安铁路建设保驾护航。2017年7月以来,办理的案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铁路行车安全等领域。督促拆除影响高铁行车安全的违章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清理弃土消纳场3个,拆除违建公路桥墩5个,清除安全隐患点碴土约21535立方,消除了威胁铁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车轮”上的安全;督促收缴铁路建设领域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90.7万元,督促当事人补种树苗911棵,恢复国家战备用地植被5.8亩。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努力维护铁路安全——宁铁检察分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中央驻桂媒体、自治区及南宁市主要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下一步,宁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铁检职能,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安全生产“等”外领域案件;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集中力量办理一批重大典型的危及铁路运行安全、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打造广西“公益+高铁动车”的亮点名片。

  中央驻桂媒体、自治区及南宁市主要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专题一
专题二
公益诉讼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宁铁检察微信
宁铁检察微信
宁铁检察头条
宁铁检察头条
 视频点播 更多>>
2022年维护国家安全宣传片——《灯火照归人 铁检护国安》
2022年维护国家安全宣...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5号 电话:0771—5786559 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